1.【ST武锅B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相关DOC文档
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审计指引第九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利用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内部控制评价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工作以及可利用的程度,相应减少可能本应由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工作。 ”本章中,我们将上述“内部审计人员、内部控制评价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统称为“内部控制评价人员” 。尽管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主体不同,但其实施的相关
吉林 金 浦钛业股份 有 限公司内部 控 制制度二 一 三年五月吉 林 金 浦 钛 业股 份 有 限 公司内 部 控 制 制 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 增强财务信息可靠性, 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得到遵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武汉锅炉 股份有限 公司章 程(经 201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 一 三 年六月 二 十八日目 录第一章第二章 第三章总 则 3经 营宗 旨和 范围
1武汉锅炉 股份有 限 公司 衍生 品投资 内 部控制制 度(经公 司第 五届 董事 会第 二十次 会议 审议 通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 武汉锅 炉股 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 称“ 公司”) 及其 控股子 公司 金融衍 生品 业 务 , 控 制 衍 生品 投 资风 险 , 根 据 证 券法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股 票 上市 规 则 ( 2012 年修订 ) 、
广 东 韶 钢 松 山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证 券 投 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1 总则1.1 为规范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证券投资行为及 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有效控制风险, 提高投资收益, 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依据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为规 范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 4 号
山推 工 程机械股份有限 公 司衍生 品 投资内部控制制度第 一章 总则第 一 条 为 规 范 山 推 工程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衍生 品 投 资 行为 , 控 制 衍 生 品 投 资 风险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和 国 证 券 法 、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法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所 股 票 上 市 规
湖 北 能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衍 生 品 投 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第 一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规范湖北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衍 生品投资行为, 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 8 号-衍 生品投资等有关规定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衍 生 品 投 资 内 部 控 制 及 信 息 披 露 制 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衍生品投资行为, 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根据 公司法 、 证券法 、 会计法 、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鲁 西 化 工 集 团股 份 有 限 公 司衍 生 品 投 资 内部 控 制 及 信 息 披露 制 度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规 范 鲁 西 化 工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衍生 品 投 资 行 为 , 控 制 衍 生 品 投 资 风 险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1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经公 司第 六届 董事 会第 一次会 议审 议通 过)第 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的职责,强化对公司经理层的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机构, 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 、 公司章程 、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了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1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经公 司第 六届 董事 会第 一次会 议审 议 通 过)第 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 公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了本细则。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1武汉锅炉 股份有 限 公司防范控股 股东及 关 联方占用 公司资 金 管理制度(经公 司第 五届 董事 会第 二十次 会议 审议 通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 了加 强和 规范 武 汉锅 炉 股份 有限 公司 (以 下简 称 “公 司” ) 的资 金 管理 , 建立防止 控股 股东 及关 联方 占用公 司资 金的 长效 机制 , 杜绝控 股股 东及 关联 方资 金占用 行为 的 发生, 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