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为,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4年5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 Tag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南风化 工 集团 股 份有限 公 司信息披 露 事务 管 理制 度 ( 2013 年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 公司法 、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上 市规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南风化工 集 团股份 有 限 公司NAFINE CHEMICAL INDUSTRY GROUP CO.,LTD.章程二 O 一三年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 股份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 股份转让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 股东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南风化 工 集团 股 份有限 公 司内幕信 息 知情 人 登 记 管 理 制度( 2013 年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 防范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 泄露内幕信息, 进行内幕交易, 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南风化 工 集团 股 份有限 公 司股东大 会 议事 规 则( 2013 年修 订 )为 了 规范 股东 大会 , 根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 公司 法 、 上 市公 司 章程指 引 、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规 则 、 南 风 化 工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
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重大投资决策集体审议、联签责任制度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对外投资、融资提供担保等,涉及重大资产处置与资金调动等经济事项。第二条 单位应对重大经济事项的审批作出明确规定,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1重大经济事项的内容与范围: 证券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证券投资等。 投资参股或合作经营办企业,包括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实物等投资方式。 收购企业或企业股
经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南 风 化 工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内 部 审 计 办 法 ( 2013 年 修 订 )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了 发 挥 内 部 审 计 在 生 产 、 经 营 和 管 理 中 的 职 能 作 用 , 健 全 内 部 控 制 制度 , 降 低 内 部 管 理 风 险 , 加 强 内 部 监 督 检 查
昆 明 云内 动 力 股份 有 限 公司企 业 管理 制 度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度昆明云 内 动力 股 份有限 公 司二 O 一 四 年四 月 二十八日1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成都市 兴 蓉投 资 股份有 限 公司重大内 部 投资 管 理制度(经 2014 年 4 月 18 日公司 第七届 董事 会第十一 次会议 审 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成 都 市兴蓉投 资股份 有 限公司 (以下 简称 “公司” )重大内部 投资的 集 中管理, 规范重大内 部投资行 为 ,建立行 之有效的 投资决策 与运行 机 制,促进 公司规 范 运作 ,提高投 资效益, 保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南风化 工 集团 股 份有限 公 司重大投 资 管理 制 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投资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
子公司重大投资审核流程1.子公司重大投资审核流程与风险控制图子公司重大投资审核流程与风险控制不相容责任部门/责任人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权限划分业务风险 母公司董事会母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子公司董事会子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子公司投资业务部门阶段D1D2D32.子公司重大投资审核流程控制表子公司重大投资审核流程控制项目可行性研究如果没有充分考虑到投资项目的风险,可能会导致企业的投资收益减少如果重大投资项目存在越
子公司重大投资控制流程部门步骤母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委派董事 子公司董事会子公司经理办公室子公司项目负责部门
子公司重大投资项目控制流程 部门步骤母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完成阶段研究阶段实施阶段子公司项目负责部门委派董事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批子公司董事会审批阶段审核子公司经理办公室形成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组织讨论研究提交请示审批表汇总项目资料并上报根据意见参与表决提出意见形成协议安排财务审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会同子公司人员进行评估完成投资项目实施投资计划制订投资计划
子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管理控制制度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为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母公司” )的投资管理,规范子公司投资行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维护母公司作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 本制度中所规定的重大投资项目是指子公司发生的,超出子公司章程中约定的投资及审批权限的项目。第 3 条 本制度适用于母
广州市浪奇实 业 股 份有限公司重 大 投 资管理制度(经本 公司 2014 年 5 月 29 日第七 届董 事会 第三十 九次会 议批准 实施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 据国 家有 关政 策法规 及广 州市 浪奇 实业 股份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 称公 司) 章程 ,结合公 司的 具体 情况 ,制 定本制 度。第二条 公司 的重 大投 资 包括新 建企 业资 本金 投资 (含 增资) ; 原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方 大 锦 化 化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 草 案 )(201 3 年 9 月 26 日 公司 第五届 董事 会第 二十 八次 会议审 议通 过 ,尚需提 交 2013 年第 一次 临 时股东 大会 审议 批准 。 )第 一章 总则第 一 条 为了加强 方大 锦化化 工 科技股 份有 限 公司 (以 下
金科股份 重大投资 决策管理制度金 科 地 产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重 大 投 资 决 策 管 理 制度(2011 年 10 月 10 日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2013 年 1 月 28 日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修订、2014 年 1 月 23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第三次修订)第 一条 为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
金科股份 重大投资 决策管理制度金 科 地 产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重 大 投 资 决 策 管 理 制度(2011 年 10 月 10 日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2013 年 1 月 28日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修订)第 一条 为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对外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对
件編號 : CTM-I02厦门 灿 坤实业股份有限 公 司重大 投 资管理办法(2013 年 12 月 修 订 )(本办法经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为规范厦 门灿坤 实 业股份有 限公司 (下 称 “公司 ”) 的 对外 投资行为 ,提高对外 投资的 经 济效益, 维 护股东 和公司的 合法权 益 , 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 国公司 法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南风化 工 集团 股 份有限 公 司募集资 金 管理 办 法( 2013 年修 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