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4年3月15日修订预案)本章程修订案经公司2014年3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系修編號:CTM-C04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13年12月修订)(本办法经公司于2013年12月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厦门[ Tag ]
文件編號: CTM-R01厦门灿坤 实业股 份 有限公司预算 作 业管理办法( 2013 年 12 月 修 订)(本办法经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各 部门预 算 作业及架 构并 对 各生产要 素作最 有 利之配合 ,及有 效 之运用,以 降低成 本 ,避免浪 费,增 加 利润。第二条 适用 范围本办法适 用于本 公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2006 年 5 月 11 日)第一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维 护 公 司 、 股 东 和 债 权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规 范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的 组 织 和 行 为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章 程第一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维 护 公 司 、 股 东 和 债 权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规 范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的 组 织 和 行 为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 定 ,制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成 立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 草 案 )( 二 00 七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二 00 六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 二 00 七 年 九 月 十 二 日 二 00 七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修 订 )将 于 公 司 发 行 H 股 并 在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于中华 人民共 和 国注册成 立之外 商 投资股份 有限公 司 )章 程(二 七年四月三十日二六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九年五月二十六日二八年度股东大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五日二 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本 章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 维 护 公 司 、 股 东 和 债 权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规 范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 公 司 是 根 据 国 家 体 改 委 颁 发 的
中 兴 沈 阳 商 业大 厦 ( 集团)股 份 有限 公 司公 司 章 程( 2013 年 6 月 25 日 , 经 2012 年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目 录第 一章 总则第 二章 经 营 宗旨 和 范围第 三章 股份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 股份转让第 四章 股 东 和股 东 大会第一节 股东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于中华 人民共 和 国注册成 立之外 商 投资股份 有限公 司 )章 程( 二 七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二 六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 二 七 年 九 月 十二 日 二 七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二 八 年 四 月 十 一 日 二 八 年 第一 次 临 时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成 立 之 外 商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二 00 七年四月 日二 00 六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于公司发行 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当日生效( 本 章 程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 公 司 法 ”)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 立 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二 00 七年四月三十日二 00 六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 00 七年九月十二日二 00 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00 八年四月十一日二 OO 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00 九年五月二十六日二 00 八年度股东大会修订)( 本 章 程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 立 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二 00 七年四月三十日二 00 六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 00 七年九月十二日二 00 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00 八年四月十一日二 OO 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于公司发行 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当日生效( 本 章 程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厦 门 灿 坤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2014 年 3 月 15 日修订预案)本章程修订 案经公司 201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系修订预 案,待股东大会审批。二 一 四 年 三 月 一 十 五 日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第一章第二章 第三章总则
編號: CTM-C04厦门灿坤 实业股 份 有限公司关联 交 易管理办法( 2013 年 12 月 修 订)(本办法经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一条 目的为强化本 公司对 关 联交易 之 监督与 管 理,确保 公司关 联 交易不损 害 公司和其 它股东 的 利益 , 根据深 交所 股票 上市规 则 、 内部 控制指 引 等规定
厦门灿坤 实业股 份 有限公司委 托 理 财 内 控 制度本制度经公司 2013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一条 制定目的及依据:为加强与规范本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及 其控股子公司对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作, 具体内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金 融 衍 生 品 投 资 内 控 制 度本制度经公司 2013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 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 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根据 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 012 年修订) 、 深圳证券交易
編號: CTM-C20厦门灿坤 实业股 份 有限公司内部 审 计制度( 2013 年 12 月 修 订)(本制度经公司 于 201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一条、 目的本公司依 据 企业 内部控 制 基本规 范 及其配套指 引等 有关法令 规定及公 司营运 需 求, 制定内部 控制 监督制度, 明 确内 部审计机 构在 组织中的 职责和 权 限
件編號 : CTM-I02厦门 灿 坤实业股份有限 公 司重大 投 资管理办法(2013 年 12 月 修 订 )(本办法经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为规范厦 门灿坤 实 业股份有 限公司 (下 称 “公司 ”) 的 对外 投资行为 ,提高对外 投资的 经 济效益, 维 护股东 和公司的 合法权 益 , 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 国公司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