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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 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经 2014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 范渤海 租赁股份 有限公 司 (以下 简称 “公司 ”) 及其控股子公 司与各 关 联人之间 的关联 交 易, 保证 公司与 各关 联人所发 生的关联交 易的合 法 性、 公允性 、 合理 性,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公司法 、 中 华人民 共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版北 京 深 华 新 股 份 有 限 公司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成 都 华 泽 钴 镍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第一章 总 则第 一条 为 完 善成 都华 泽钴 镍材料 股 份有 限公 司 (以下简 称 “公 司 ”)的治 理 结构, 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提高公司的运行透明度, 加强和规范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实现公司价值 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经 第 六 届 董 事会 第 五 次 会 议 审议 通 过 )第 一章 总 则第 一条 为了加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与投资者和潜在 投资者 (以下简称 “投 资 者 ”) 之间的信息沟 通, 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吉 林 金 浦 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度第 一章 总 则第 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治理结构, 规范公 司投资 者关系工 作,加 强公司 与投资者 和潜在 投资者 (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 间的沟 通,加深 投资者 对公司 的了解和 认同, 促进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 稳定的良好关系, 提升公司的诚信度、 核
甘 肃 上 峰 水 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以下简称“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 促进上市公司与投资 者良性关系的发展, 倡导理性投资, 并在投资公众中建立上市公司的诚信度, 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 深圳 证券交易所 股票
中 国 天 楹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度(经第 六届 董事 会第 一次 会 议审议 通过 )第 一章 总则第 一 条 为进一步加强 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 投 资者(以下 合称“投 资 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 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 性关系, 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度, 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 以利于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提
五 矿 稀 土 股 份 有 限 公司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经第六 届董事 会 第四次会 议审议 通 过)第一章 总 则第 一条 为进 一步完善 公司治 理 结构, 加强和 规范公 司与投资 者及潜在投 资者之 间 的信息沟 通, 促进 投资者对 公司的 了 解和认同, 树立公司在 公众投 资 者中的诚 信形象。 根 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 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 国 证券法
亿 城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司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经 2013 年 12 月 24 日第六届董 事 会临时 会 议审议修 订 )第 一章 总则第 一条 为推动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第 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 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 加强与
新 疆 天 山 毛 纺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制度(本制度于 2013 年 8 月 15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 资者( 以下统称 “投资 者” ) 之间的 信 息沟通 ,加深 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富 奥 汽 车 零 部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一章 总 则第 一条 为了促进富奥 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诚信 自律、 规范运作, 保持公司诚信、 公正、 透明的对外形象, 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沟通, 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 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
广 发 证券 股 份 有限 公 司投 资 者关 系 管 理制度2013 年 6 月 25 日( 经 公 司 2013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东 大 会 审 议通 过 )广发 证 券投资者关系管 理 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 一 条 为加强广 发 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以 下 简称 “公 司” ) 与投资 者及潜在投资 者(以 下统 称“ 投资者 ”)之 间的 信息 沟通, 增进投 资者 对
新希 望 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者 关系管理制度第 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与投资者 和潜在 投资者 (以下统 称“投 资者” )之间的 信息沟 通,促 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强化公司的诚实自 律、 规范运作, 提高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切实保护投
山 东 新 能 泰 山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修 订 稿 )(本制度经 201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六届 十四次董 事会审 议 通过 )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山 东 新 能 泰 山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下 简 称 “公 司 ”)与 投资 者 和潜在 投 资者 之 间 (以 下 统 称 “投 资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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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正 虹 科 技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经 2013 年 7 月 10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目 录第一章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总 则 .2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与原则
万 年 青 水 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 强本 公司与投 资者的 信 息沟通 , 促 进公司 与 投资者之 间的良性关 系, 倡导 理性投资 , 并 在投 资公众中 建立公 司 的诚信形 象; 最大 限度获得监 管部门 的 支持和服 务; 中介 机构的推 介和服 务 ; 广大投资者 的接 受和认可 ; 最终 达到 完善公司 治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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