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华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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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版北 京 深 华 新 股 份 有 限 公司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 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 ,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 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第二章 投 资者关系管理的目 的 和原则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 理的目的(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 理的基本原则(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版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 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 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三)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 。 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 度宣传和误导。(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 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第三章 投 资者关系管理的内 容 和方式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 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 重组、 收购兼并、 对外 合作、 对外担保、 重大 合同、 关 联交易、 重大 诉讼或仲裁、 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五)企业文化建设。(六)投资者关心的其它信息。第六条 公司应多渠道 、 多层次地与投资者沟通, 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 有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版效,便于投资者参与。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前提下,公司可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项沟通机制,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 沟通与协商。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 沟通的方式(一)法定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二)股东大会。(三)网络沟通平台。(四)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五)现场参观和座谈沟通。(六)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一对一的沟通。(七)路演。(八)媒体采访或报道。(九)邮寄资料。第八条 信息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 , 必须于第一时间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布。第九条 股东大会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以便于股东参加。公司可在按照信息披露规则作出公告后至股东大会 召开前,通过现场或网络投资者交流会、说明会,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 见函,设立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广泛征询意见。第十条 网络沟通平台公司应充分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可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通过电子信箱或论坛接受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并及时答复。 公 司应丰富和及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版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可将新闻发布、公司概况、经营产品或服务情况、法定信息披露资料、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专题文章、行政人员演说、股票行情等投 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第十一条 投资者咨询 电话和传真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 咨询电话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 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接听。咨询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尽快公布。第十二条 现场参观和 座谈沟通公司可安排投资者、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公司应合理、妥 善地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时注意避免参观者 有机会得到未公开的重要信息。第十三条 分析师会议 、业绩说明会和一对一的沟通公司可在定期报告披露后,举行业绩说明会,或在认为必要时与投资者、基 金经理、分析师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介 绍情况、回答有关问题并听取相关建议。公司不得在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的沟通 中发布尚未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对于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公司应平等地提供给 其他投资者。第十四条 路演公司可在实施融资计划时按有关规定举行路演。第十五条 其他公共媒 体信息公司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 在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披露信 息的时间,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应明确区 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 立报道。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版第十六条 邮寄资料公司可将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在内的公司公告寄送给投资者或分析师等 相关机构和人员。第四章 投 资者关系管理的组 织 与实施第十七条 投资者关系 管理的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董事会秘书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 工作。 董事会秘书或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是公司的对外发言人。除非得到明 确授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第十八条 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一)组织策划。在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运作和管理、经营 状况等情况 下,全面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二)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 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 及管理层。(三)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 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 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四)维护公共关系。除与投资者的关系外,还应建立并维护公司与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 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 项发生后(或预计危机将出现时)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 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五)其他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工作。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版第十九条 从事投资者 关系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的素质和技能(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金融、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 法规。(三)熟悉证券法规和政策,了解各种金融产品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四)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五)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守信。第二十条 建立信息采 集制度(一)建立良好的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制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的部门或 人员应及时归集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诉讼等信息,公司各部门 及下属公司应积极配合。(二)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档案。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的部门或人员应 及时收集投资者信息,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包括建立投资者信息档案、接受机构投资者调研的记录、投资者见面会及新闻发布会的会议档案等。第二十 一 条 投资者关 系管理培训公司可采取适当方式对全体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 人、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 系促进活动时,还可做专题培训。第二十 二 条 公司可聘 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机构, 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五章 责 任追究第二十 三 条 董事会秘 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相关工作 人员应当勤勉尽责,认真履行投资者管理工作职责。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版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 造成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违规的相关责任人,公司将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 四 条 本制度由 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二十 五 条 本制度自 二 O 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公司第八届五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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