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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广 弘控 股 股 份 有限 公 司 关 联交 易 管 理 办法(本制度于 2014 年 3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七届 董 事 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 , 尚 需经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 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 本公司 关联 交易管理 ,保 证公司 与关 联方之间 订立 的关联 交易 合同符 合公平、 公正、 公开的 原则 , 根据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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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北 轴 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2012 年 6 月 26 日 公 司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 2013 年 8 月 22 日 修 订 )目 录第 一 章 总 则第 二 章 经 营 宗 旨 和 范 围第 三 章 股 份第 一 节 股 份 发 行第 二 节 股 份 增 减 和 回 购第 三 节 股 份 转 让第 四 章 股 东 和 股 东 大 会第 一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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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雷 伊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法第 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公开、 公允的原则, 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 公司章程 的有 关规定, 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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