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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矿 稀 土 股 份 有 限 公司与 关 联 财 务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风 险 处 置 预 案(经 第六届 董事会 第四次会 议审议 通 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 及时控制和化解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及下属子公司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五矿财务公司” ) 关联交易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第二章 风险处 置
关联交易财务目标关联交易财务目标是指在企业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过程中在关联交易项目的统计及核算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如图 21-2 所示。目标 1 保证关联交易项目单独统计、核算目标 2 确保关联交易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图 21-2 关联交易财务目标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保 证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与 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公正、 公开的原则,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山东晨鸣 纸业集 团 股份有限 公司独 立 董事关于对海 鸣矿业 增 资暨关联 交易的 独 立意见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公 司章程 及 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 作为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在认真查阅 相关资料后,对海鸣矿业增资及新增股东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中兴商业中兴 沈 阳商 业 大厦( 集 团) 股 份有限 公 司关联交 易 管理 制 度(2 014 年 6 月 5 日经第五届 董事会 第 七次会议 审议通 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 中 兴沈阳 商业大 厦 (集团) 股份有 限 公司 (简称“本公 司” 、 “公 司” ) 关联交 易行为 , 保证公 司与各 关 联方发生 关联交易的 公允性 、 合 理性, 维 护公司 和全 体股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2013 年 11 月 15 日经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第 一章 总则第 一条 为 保 证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与 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公正、 公开的原则,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公司 2013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 公 司关联交 易的决 策 , 加强 关联交 易管 理, 保 护全 体股 东的合 法权益 ,根据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股票上 市规则 、 上 市公司治理 准则 等 法律法规 及 公 司 章程 的 有关规 定 , 特制订 本
富 奥 汽 车 零 部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度第 一章 总则第 一条 为规范富奥汽 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 “公司” ) 的 关联交 易,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公正、 公开的原则, 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 根据公 司法 、 证 券法 、 深圳 证 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 规则 (以下简 称“ 上 市规则 ”) 、
葫芦岛 锌 业股 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 管理 办 法第 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维护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四川九 洲电 器股 份有 限公 司 关联交 易管 理办 法四 川 九 洲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法( 2013 年 8 月 9 日经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3 年度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 一 章 总 则为保证 四川 九洲电 器股份 有限 公司 ( 以下简 称“ 公司” 或第 一 条“本公司 ”) 与关联 方之间 的关 联交易 符合公 平、 公正、 公开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经 2014 年 3 月 15 日 第 七 届 董事 会 第 五 次会 议 审 议 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关 联交易行为, 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 公允性、 合理性, 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广 发 证券 股 份 有限 公 司关 联 交易 管 理 制度2013 年 6 月 25 日( 经 公 司 2013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东 大 会 审 议通 过 )广发 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 一条 为了规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关联交易行为, 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广 东 广 弘控 股 股 份 有限 公 司 关 联交 易 管 理 办法(本制度于 2014 年 3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七届 董 事 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 , 尚 需经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 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 本公司 关联 交易管理 ,保 证公司 与关 联方之间 订立 的关联 交易 合同符 合公平、 公正、 公开的 原则 , 根据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广 东 新 会 美 达 锦 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公司 ”)的 关联交易 ,维护 公司 股东和 债权人 的合 法利益 ,特别 是 中小投资 者的合 法 利益, 保 证公司 与关 联方之间 订立的 关 联交易符 合 公平、 公正 、 公开 的原则, 根 据 中 华人民共 和国公 司
荣 安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 2013 版 )荣 安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第 一章 总则第 一 条 为 规 范 荣 安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与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关联人之间的经济行为, 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的资金往来, 保证公司与关联人
西 北 轴 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经 2013 年 4 月 24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第 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正、 公 开的原
长 沙 通 程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关 联 交 易 管 理办法(经公司 2013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 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 ) 关联交易管理, 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 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利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 同符合
編號: CTM-C04厦门灿坤 实业股 份 有限公司关联 交 易管理办法( 2013 年 12 月 修 订)(本办法经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一条 目的为强化本 公司对 关 联交易 之 监督与 管 理,确保 公司关 联 交易不损 害 公司和其 它股东 的 利益 , 根据深 交所 股票 上市规 则 、 内部 控制指 引 等规定
广 东 雷 伊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法第 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公开、 公允的原则, 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 公司章程 的有 关规定, 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