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收银管理工作规范第 1 条 目的。为规范收银人员的日常工作,提高收银人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范。第 2 条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酒店所有收银人员。第 3 条 酒店收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酒店财务规章制度。第 4 条 收银人员需快速、准确地为客人提供结账服务。第 5 条 收银人员应严格按照以下收银程序进行收银操作。1.核实客人消费账单与计算机内的数据是否一致。2.消费账单确认无误后,打印结算账单,并请客人签字。3.收取现金,补找零钞,要当客人面点清,唱收唱支。4.按照酒店的财务规定为客人开具发票,并将记账联附在客人账单中。5.若是签单消费,必须有签单权限者的签名,其原始消费单和结算单均应在取得签名后方可输入 AR账,并于本班将消费单和结算单转财务挂账。6.支票、信用卡结算按酒店财务部的相应规定办理。第 6 条 收银人员应确保账款收取正确,不遗漏,不错算。第 7 条 收银人员应严格按规定使用收银设备,按正常程序操作计算机。第 8 条 对于出现假币及现金短款的情况,应由责任人自行全额赔付,不得长吞短缺。第 9 条 收银人员应在核对账目且确认无误后进行财务挂账处理。第 10 条 收银人员对本班未能完成的工作应清楚地交于下一班完成,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换班、改班。第 11 条 收银人员应认真做好每一班的交接记录,并做好相关的信息传递。第 12 条 对于超出自身职权的事情,收银人员应及时向主管汇报,不得擅自处理。第 13 条 收银人员(除值班人员)应按时参加财务部及所在部门的例会。第 14 条 收银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及专业技能。第 15 条 未经许可,收银人员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和包裹带入工作岗位。第 16 条 本规范由财务部负责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第 17 条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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