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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购无形资产请购审批制度第 1 条 为了实施对无形资产外购的有效管理,规范无形资产请购审批流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 请购审批权限划分1.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无形资产购置计划。2.总经理,审核无形资产购置方案。3.资产管理部,提出无形资产购置方案。4.财务部,建立无形资产台账,编制无形资产明细账和总账。第 3 条 无形资产的外购,要符合企业发展规划,并经过充分论证,严格审批程序,避免重复、盲目引进。采购申请审批流程如下。1.采购申请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提出无形资产采购申请,编制“无形资产请购单” ,并交资产管理部进行审核,请购部门需同时提交对所需采购的无形资产的性能、技术参数等内容。2.审核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及企业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如财务部、法律部等)对无形资产采购相关事项进行审核。3.审批按照企业授权审批权限,相关管理部门或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未经审核的“无形资产请购单”不予审批。第 4 条 审批权限划分对于无形资产外购的审批权限划分如下表所示。无形资产外购审批权限划分审批人 审批权限股东大会 审批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购买资产的权限批准限额以上无形资产的购置计划董事会1.审批除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外的其他购置计划,并授权总经理的预算审批权限2.审批年度购置预算和年度购置计划总经理 在授权范围内批准或授权批准购置计划、购置方案,签署购置协议2第 5 条 审批方式1.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购置审批通过会议决议的形式实施。2.总经理以书面批准的方式直接签批。第 6 条 其他规定1.无形资产购置的审批人根据第 4 条的无形资产审批权限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2.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无形资产购置业务。3.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无形资产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并应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一级授权部门报告。第 7 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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