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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管理制度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目的。为规范公司经营运作中的融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子公司、各分公司的融资管理工作。第 3 条 融资定义。本制度所指的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两种方式。1.权益资本融资是指由公司所有者投入和以发行股票方式融资。2.债务资本融资是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资金并到期偿还资金的方式融资,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应付票据等方式融资。第 4 条 融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统一筹措,分级使用,综合权衡,降低成本,适度负债,防范风险。第 2 章 融资组织与决策第 5 条 融资责任。根据融资方案的不同,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由公司财务部和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全公司的融资工作。1.财务部负责公司短期负债融资和长期借款、融资租赁等,主要负责事项的具体内容如下图所示。制定以上融资事项的管理办法1提出以上融资事项的具体方案,并负责落实2提出或审查公司重点项目的长期负债融资方案3负责对公司所有筹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4由财务部负责的主要事项2.财务总监和董事会应指导财务部做好融资管理工作,分析资本市场资金供给状况,为公司制定合理的融资政策提出意见。第 6 条 融资决策程序。1.公司长期借款、短期借款、融资租赁的融资,由财务部提出具体融资方案,报财务总监审核同意后,数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的,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由总经理批准;数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外的,报董事会批准。2.重大经营项目融资,由总经理协助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融资需求和建议方案,公司在审批该投资项目时一并审批其融资方案。项目实施阶段,融资方案或融资规模需要改变的,变动数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的,由总经理审批,超过授权范围的,报董事会批准后办理。3.进行权益资本融资时,由董事会负责组织协调财务部以及资金使用部门提出具体融资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批准。第 7 条 融资政策的选择。1.融资政策应结合公司发展状况、资金需求、经营业绩、风险因素、外部资金市场供给情况、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制定。2.公司调整时期,应采取保守的融资政策,尽可能减少银行借款等负债融资。3.公司发展时期,应采取稳健的融资政策,可通过增加银行借款等负债融资来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4.公司迅速扩张时期,可采取激进的融资政策,选择多种融资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作用适当增加负债比例。第 3 章 权益资本融资第 8 条 权益资本融资方式。1.吸收直接投资,即以协议等形式吸收其他企业和个人投资。2.发行股票融资,即以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金。第 9 条 吸收直接投资程序。吸收直接投资程序如下图所示。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融资方案吸收直接投资程序 与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 财务部负责监督所筹集资金到位情况和实物资产评估工作,并请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手续,公司据此向投资者签发出资证明 财务部收到投资款后应及时建立股东名册 财务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修改手续吸收直接投资程序第 10 条 吸收直接投资相关要求。1.投资者已设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不得吸收。2.所筹集的资金,在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可以依法转让,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3.投资者实际支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第 11 条 发行股票融资程序。发行股票融资程序如下图所示。发行股票融资程序第 4 章 债务资本融资第 12 条 债务资本融资方式。1.通过银行贷款获取短期借款、长期借款。2.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123股东大会批准融资方案草拟发行新股申请报告董事会向有关授权部门递交申请报告申请被批准后,公告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定向募集则应该向新股认购人发出认购公告或通知招认股份,缴纳股款改组董事会、监事会,办理变更登记并向社会公告56443.融资租赁。第 13 条 短期借款融资程序。1.财务部根据财务预算和资金计划确定公司短期内所需资金,编制融资计划表。2.按照融资规模大小,分别由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会审批融资计划。3.财务部负责签定借款合同并监督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借款合同内容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息率、借款期限、利息及本金的偿还方式、违约责任等。4.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第 14 条 短期借款使用管理。1.登记管理。总公司财务部在短期借款到位当日按照借款类别在短期借款台账中登记。2.使用要求。总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借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原则上应按照借款计划使用该项资金,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3.总公司财务部及时计提和支付借款利息并实行岗位分离。4.总公司财务部应建立资金台账,以详细记录各项资金的筹集、运用和本息归还情况,对于未领取利息则单独列示。第 15 条 长期借款融资程序。长期借款融资程序如下图所示。长期借款融资程序第 16 条 长期借款利息账务处理要求。1.筹建期间发生的应计利息计入开办费。2.生产期间发生的应计利息计入财务费用。3.清算期间发生的应计利息计入清算损益。4.有关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应计利息,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步骤 实施要点计划 总公司财务部编制长期借款计划,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复、公司批准文件、借款金额、用款时间与计划以及还款期限与计划等审批 长期借款计划应由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会依其职权范围进行审批签约并履行 总公司财务部负责签订长期借款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贷款种类、用途、贷款金额、利息率、贷款期限、利息及本金的偿还方式和资金来源、违约责任等决算之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第 17 条 发行债券融资程序。1.股东大会作出发行债券的决议。2.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等。3.制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债券总额和票面金额、债券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公司净资产、已发行尚未到期的债券总额以及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等。4.同债券承销机构签订债券承销协议或包销合同。第 18 条 发行债券管理要求。1.公司发行的债券应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以及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2.公司债券发行价格可以采用溢价、平价、折价三种方式,总公司财务部保证债券的溢价和折价采用直线法合理分摊。3.公司对发行的债券应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予以登记。(1)如果发行记名债券,公司债券存根簿应记明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编号、债券总额、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以及债券的发行日期。(2)如果发行不记名债券,应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登记债券的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以及发行日期和债券的编号等。4.总公司财务部在取得债券发行收入的当日,应立即将款项存入银行。5.总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债券持有人明细账,并组织定期核对。6.公司按照债券契约的规定及时支付债券利息。7.公司债券的偿还和购回,在董事会授权下,由总公司财务部办理。8.公司未发行的债券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第 5 章 融资风险管理第 19 条 融资风险评价原则。公司融资风险评价原则如下表所示。融资风险评价原则一览表原则 具体说明需要原则 以投资和资金的需要决定融资的时机、规模和组合量力而行原则 充分考虑公司的偿还能力,全面衡量收益情况和偿还能力,做到量力而行适度负债原则 负债率和还债率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符合政策原则 融资要考虑税款减免及社会条件的制约适用原则 筹集来的资金、资产、技术具有吸收和消化的能力期限适当原则 筹集资金、资产、技术时,其时间成本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吸收和消化的能力偿债期间隔 偿债期不能太集中,集中偿债会导致公司短期内资金困难第 20 条 控制融资成本。融 资 成 本 是 决 定 公 司 融 资 效 益 的 重 要 因 素 , 对 于 选 择 和 评 价 融 资 方 式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 财 务 部 应 采 用 加 权平 均 资 本 成 本 最 小 的 融 资 组 合 评 价 公 司 资 金 成 本 , 以 确 定 合 理 的 资 本 结 构 ( 长 期 资 本 的 资 金 成 本 计 算 见 附 件 )。第 21 条 风 险 评 价 方 法 选 择 。融 资 风 险 的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财 务 杠 杆 系 数 法 , 财 务 杠 杆 系 数 越 大 , 公 司 融 资 风 险 也 越 大 。 其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财务杠杆系数(DFL )= 息 税 前 利 润 变 动 率税 后 利 润 变 动 率第 22 条 公司财务部应依据公司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等因素,合理安排借款的偿还期和归还借款的资金来源。第 6 章 附则第 23 条 本制度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财务部所有。第 24 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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