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开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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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开支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目的为了加强费用开支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倡行节约之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现结合本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标准规定了差旅费用开支、通讯费开支、业务招待费、员工租房补贴费开支。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费用开支工作。1.差旅费开支1.1 公司人员因公出差,应事先到人事部门申领填制“出差申请报告”(一式两份),经本部门领导核准后,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出差。1.2 公司人员因公出差,如需借差旅费、交通费等,依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办理借款手续。1.3 差旅费开支范围1.3.1差旅费开支范围是指因公出差人员从出发到归来,旅途中发生的乘车、乘船、乘飞机及到达地市区交通费用、住宿费用,途中伙食补助费用以及与出差有关的其它费用。1.3.2出差人员未经批准绕道发生的费用不在开支范围。1.3.3随行未经批准的工作人员、亲友发生的费用不在开支范围。1.3.4到达城市旅游景点门票、游览费等不在开支范围。1.3.5擅自决定到无出差任务的城市所发生的费用不在开支范围。1.3.6探亲及不属于因公出差的开支按有关规定执行。1.4 交通费开支标准21.4.1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监事出差可以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1.4.2公司副总经理及同级职位人员、出差可以乘坐飞机、火车硬卧、轮船二等舱。1.4.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出差、一般不乘坐飞机,因工作需要经批准方可乘坐飞机,火车硬卧,轮船厂三等舱。1.4.4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不乘坐飞机,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1.5 食宿费补助标准1.5.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因公出差,费用按发生额实报。1.5.2其他人员按下列标准执行。地 区 住宿标准 补贴 包干额一类地区 150 30 110二类地区 100 25 75三类地区 60 20 501.5.3报销差旅费时,要计算出在途天数和住勤天数,根据不同标准计算补助费,在途天数以车票为准,住勤天数按住宿发票计算。1.5.4公派团队学习、参观、考察等补助标准根据情况标准在 1520 元/ 天范围内,一次一定。1.5.5公司工作人员在海南省各市、县出差每人每天伙食补助 15 元;在乡镇出差包干费用 40 元/天(包括住宿、镇内交通、电话及伙食补助)。1.5.6出差时间不满半天的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的按全天计算。1.5.7会议出差,会上伙食补助已在会务费用列支的,不计发会议期间补助,途中出差补助按规定计发。1.6 非因公出差差旅费开支范围及标准1.6.1非因公出差是指公司工作人员经批准按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的探亲出差以及获准可以报销的因病、因事出差。1.7 差旅费审批报销程序:3按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2. 通讯费开支2.1 公司所有人员移动通讯设备原则上由个人自理。2.2 住宅电话安装费及通话费均由个人自理。2.3 公司员工的移动电话费报销标准。2.3.1公司总经理移动电话费按费用收据金额具实报销。2.3.2公司副总移动电话费,每月按费用收据具实报销 300 元。2.3.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移动电话费每月按费用收据具实报销 200 元。2.3.4因工作需要对外联系频繁的职能部门,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移动电话费须经分管副总提议,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享受规定标准的报销。2.3.5除上述规定人员以外,不得报销移动电话费用。2.4 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如因工作需要,可申请配置 BP 机一部,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BP 机服务费由公司报销。2.5 公司应加强对座机通话费用的管理,严禁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电话的监督管理工作,凡发现利用公司电话拨打信息台,炒作股票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费用,并加罚 2 倍罚款,而分不清责任人的,由部门负责人承担全部费用责任。3. 业务招待费开支3.1 业务招待分甲级、乙级、丙级三级。甲级接待系指公司办公室或副总以上领导出面接待,乙级接待系指部门负责人出面接待,丙级接待系指部门负责人安排往来业务单位人员工作餐。3.2 凡甲、乙级接待,应分别由办公室、部门负责人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报总经理、分管副总审批后再安排接待;由工厂负责接待的,原则上应安排在公司食堂就餐,在外地接洽业务需要接待的,应由当事人向分管副总,总经理电话请示或事前请示后方可接待,在报销费用前,应补办有关申请报批手续。3.3 公司各部门在报销业务招待费时,应附送业务招待申请单交财务部4审核,然后依费用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报销手续。3.4 接待标准:3.4.1县处级、大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人餐标准 60 元;3.4.2县(市)部门领导、一般公司领导,人餐标准 40 元;3.4.3县(市)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公司中层干部,人餐标准 30 元;3.4.4不符合上述规格的一般接待,人餐标准 20 元;3.4.5 工程管理技术人员按高、中、初级职称分别对照上述“1.2.3”款,比照执行。3.4.6 根据招待对象的级别、性质,招待标准需要临时提高的,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3.4.7 对公司的业务对象进行公关招待的可临时确定招待标准。4. 员工租房补贴费4.1 为了缓解公司目前员工住宿严重紧张,对公司带家属于正式员工,在洋浦范围内租房居住的,将给予租房补贴。4.2 补贴标准:公司领导,每月 280 元/人;环节干部,每月 120 元/ 人;其他员工,每月 80 元/人。4.3 补贴程序:由符合条件的员工申请,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导审核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作表,报送财务部发放。5. 员工生日补助费5.1 为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加强员工与公司之间的感情联系和凝聚力,给予生日补助。5.2 补助标准:50 元/人。5.3 补助程序:由员工本人凭自己的身份证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报送财务部发放。附加说明:本标准由财务部负责起草5本标准起草人:xx 批准人:xx本标准委托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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