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对外投资业务处理循环控制程序对外投资业务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包括短期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和其他投资。长期投资包括长期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和其他投资。其他投资包括与国内其他企业合办联营企业、投资创办子公司、出资与外商合办外商投资企业、对国外某企业或某一个建设项目进行投资等。对外投资业务流程按有价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划分为两部分,有价证券投资的业务流程包括有价证券购入、有价证券入帐、支付价款、有价证券的售出、收到价款以及入帐核算。其他投资的业务流程包括对外投资战略的制定、投资项目有关资料的搜集、可行性研究、投资项目的确定和决择、有关投资项目的谈判、签订协议、合同、章程、确定出资方式、有关投资项目的管理、投资收益的核算以及收回投资等。有价证券投资业务流程(1)确立有价证券投资的原则、目标、策略及年度投资计划。有价证券投资的原则、目标、策略由财经委员会制定,由合资合作部拟定年度投资计划,经财经委员会审批后执行;(2)在购入有价证券时,由主管有价证券投资的负责人开出证券购入通知单(一式两份) ,一份留档,一份送出纳部;(3)出纳部门(人员)收到证券购入通知单,将购入所需价款划至证券公司帐户,收到证券公司的证券购买收据后,出纳部门根据证券购买收据、银行转帐单和证券购入通知单编制付款凭证,并据此登记银行日记帐;(4)会计部门(人员)收到出纳部门(人员)转来的付款凭证及有关单据后进行证证核对,并据此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定期核对明细帐与有价证券登记簿;(5)由会计部门非核算人员负责有价证券保管,收到证券公司交付的拥有有价证券凭据时,审核其品种、数量、金额是否与有关单据上的相符,并登记有价证券登记簿,月终核对帐实是否相符;(6)对长期投资的债券按期计提利息和摊销溢价或折价,对长期投资的股票投资按占被投资公司的投资比例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相关2科目;(7)出售有价证券和债券到期收回时,由有关业务人员编制证券售出(收回)通知并经主管人员审核后,一份存档,一份送保管部门;(8)保管部门接到证券售出(收回)通知后,登记有关证券登记簿,并将该证券售出通知转至出纳部门;(9)出纳部门收到保管部门转来的证券售出通知、来自银行的收帐通知和来自证券公司的证券售出收据后,编制收款凭证并登记银行日记帐;定期编制投资获利报表,由负责人员对重大变动进行调查。其他投资的业务流程(1)由产品发展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对外投资战略。(2)合资合作部根据对外投资战略制定本年对外投资计划,上报产品发展战略委员会批准后执行;(3)确定投资项目后,合资合作部着手收集与投资项目有关的资料,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合资合作部内设的评判小组对该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分析、审查、提出判断意见;重大投资项目,应聘请专家鉴定或征求其见解,交产品发展战略委员会进行详细研讨、分析、比较、最终作出抉择。(4)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各方面进行谈判,就合资/投资合同、协议、章程中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5)正式签订合资(投资)合同、协议、章程,明确规定出资方式、出资额等一系列条款;(6)正式实施投资行为,按合同、协议、章程约定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其他限制条件出资,按计划建立联营企业、合资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实现对国外某企业或某一个建设项目的投资等。投资行为完成后,公司应由合资合作部委派专人负责管理,就被投资企业及合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状况等定期向合资合作部汇报。合资合作部汇总报告后定期上报产品发展战略委员会。对临时发生的重大问题管理人员应即时上报合资合作部,合资合作部应即时上报产品发3展战略委员会,即时讨论分析,力求尽快解决问题;(7)对外投资的帐务处理:合资合作部依据合同、协议、章程的规定,编制投资转出资产表(一式三份)该表详细列示转出资产的时间、形式(货币、建筑物、机器、设备、专有技术、专利权等) 、金额。会计部门收到该表(附合同、协议、章程)后,根据其内容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每年年末,按在被投资企业中所占的投资比例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8)合资合作部指定专人保管有关投资的文件,包括收集的相关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分析资料、谈判记录、正式签定合同、协议、章程等;控制要点1有价证券投资业务(1)有价证券的购入或售出均应经过部门主管人员的批准;(2)证券的保管和记录应分离,证券保管人员不处理会计帐簿,证券记录人员不保管证券;(3)记名证券应按企业的名称登记、办理过户手续、取得过户收据,以确定证券的所有权;(4)会计部门应对每一种证券进行明细核算;(5)作为担保物保存的有价证券应视同企业拥有的有价证券记录保管,不能成为帐外证券;(6)有价证券的股利或利息收入,以及有价证券售出或到期时所收到的款项与其帐项成本和已登记入帐的应收股利或者应计利息之间的差额,应当作为投资损益,在会计记录中充分反映;(7)应定期或不定期由证券保管员和证券记帐员以外的人员将证券实物数量与记录进行核对;42其他投资业务(1)投资项目的选定应由专门成立的投资项目小组充分收集资料进行可行性研究,由合资合作部常设的评判小组分析审查。(2)投资项目按涉及金额划分为一般项目和重大投资项目,一般项目由合资合作部作出投资抉择,重大项目由合资合作部将成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产品发展战略委员会讨论、分析、作出抉择;(3)投资项目的谈判由合资合作部成立谈判小组,对谈判中遇到的问题即时进行讨论,对重大问题应上报产品发展战略委员会讨论确定。合同、协议、章程须经总裁签字后才能确定;(4)投资项目管理人员应定期将项目实施、运营状况向合资合作部汇报,合资合作部负责在业务上对该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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