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现金限额管理

返回 相关 举报
库存现金限额管理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具 体 要 求1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必须于当天送银行2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时,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3开户单位库存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单位确定送存时间4凡在银行开户的单位,银行根据实际需要,核定 35 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数额作为该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5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其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天数可适当放宽在 5 天以上,但最多不得超过 15 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库存现金限额管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网站客服QQ:736505653
中华第一财税网文库分网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459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