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资金筹集的方式(1)发行股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股票形式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股本。募集的股本按照所有权性质不同,可以划分为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外资股、其他法人股、个人股等不同类型。股东依法参加或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分享红利,并承担风险和义务。(2)吸收直接投资全民所有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可以接受投资者以货币或者非货币资产向企业出资或者增资。 (3)发行企业债券企业债券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持券人可按期取得利息,到期收回本金,但无权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也不参加分红,对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的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使用。(4)贷款企业可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资金。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银行贷款根据风险承担的不同,有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三类;按照时间的不同,有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之分;按照贷款形式的不同,又可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等几种。(5)商业信用企业在商品或服务交易中,与其他企业单位之间由于延期付款或者预收货款形成的借贷关系。(6)融资租赁它是由租赁公司按承租单位要求出资购买设备,在较长的合同期内提供给承租单位使用的一种信用业务。它以融通资金为主要目的,是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带有商品销售性质的租赁活动,是企业筹集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资金筹集的渠道和方式既有联系,又相互区别。同一渠道的资金可以采取不同的筹资方式取得,而同一筹资方式又往往适用于不同的筹资渠道。企业进行筹资,必须实现两者的合理选择和有机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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