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并企业设立契约书受控状态文案名称合并企业设立契约书编 号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甲方: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电气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为从事共同事业,扩大业务领域,经双方友好洽商并在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同意合并经营,设立新的电气企业(即 电气集团有限企业) ,特订立契约条款如下。一、甲乙双方依据甲方提供的设备、乙方提供的技术,成立有关 类电子元件、小家电生产、销售的新企业(以下简称新企业) ,并依据本契约从事营运。二、新企业设立时,甲方占百分之五十股份、乙方占百分之五十股份,此股份保有比例,为甲、乙双方之间持续合作的依据。三、新企业概况如下。(一)企业名称:电气集团有限企业。(二)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小家电等的生产、销售。(三)注册资本:万元。四、甲方以附件中所记的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折价为 万元整,作为现场出资;乙方以其既有技术(附件中所述之专利及有关的一切技术情报以下统称技术)机器设备,折合为 350 万元整,作为现物出资;乙方为了补足注册资本中己方应缴部分,需要另外投入现金 万元,作为现金出资。五、新公司的管理层由甲方派任董事三名、监事一名;乙方派任董事三名、监事一名。甲方自董事中选派一人为董事长;乙方从中选派一人为副董事长。六、新公司的设立由甲、乙双方各委派三名人员负责,以甲方企业所在地为新企业的住所,进行新企业的筹建工作。七、新公司设立所需经费,甲、乙双方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八、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甲方: 乙方: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日期: 日期: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