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零用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的零用金管理, 规范零用金的使用,特制 订本制度。二、零用金的设置1.公司本部由财务部负责各单位零星支付。2.工地总务组专设零用金管理人员,尽可能由 总务人员兼 办,必要 时可考虑设置专人办理。三、零用金额工地每月经常保持 5 万元,将来 视实际状况或减或增,再行研办。四、零用金借支程序1.各单位零星费用开支,如需 预备现金, 应填写零用金借( 还)款通知单,交零用金管理人员,即凭单支付现金。2.零用金暂支,不得超过 1000 元,特 别事故者应由企业部 经理核准。3.零用金借支,经手人应予一周内取得正式 发票或收据,加盖经手人与主管的专用章后,交零用金管理人冲转借支,如超 过一周尚未办理冲转手续时 ,将 该款转入经手人私人借支账户,并于当月发薪时一次扣还 。五、零用金保管及作业程序1.零用金收支应设立零用金账户,并 编制收支日报送呈经 理核阅。2.每周应将收到的发票或收据, 编制零用支出传票结报一次,送交财务部。3.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出传票后, 应于当天即行付款,以期保持零用金总额与周转。4.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付传票, 补足零用金后,如 发现所附 单据有疑问,可直接通知各部门经手人办理手续,如经手人延 搁不办应照有关规定办 理。5.零用金账户应逐月清结。6.零用金应由保管人出具保管收据,存 财务部,如有短少概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六、附则1.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起草、修 订及解释。2.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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