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管理流程规范 (2)

返回 相关 举报
存货管理流程规范 (2)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存货管理流程规范 (2)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存货管理流程规范 (2)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存货管理流程规范 (2)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存货管理流程规范 (2)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存货管理流程规范存货管理流程规范1.目的为规范存货管理行为,防范存货业务中的差错和舞弊,保护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特制定本规范。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或为了出售仍处在生产过程中的、或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存货管理。3.权责部门3.1 采购部门:受理采购申请,编制采购作业计划;采购作业;收集市场价格。3.2 仓储部门:数量验收、保管存货;按发货指令(领料单或发货单)发货;对存货的收、发、存进行记录和报告。3.3 财务部门:参与制定存货管理政策;参与重大采购合同的签订、采购招标及反拍卖工作;及时对存货进行会计记录;审查采购发票,正确计算存货成本;参与存货盘点,抽查保管部门的存货实物记录。3.4 审计部门:对存货的采购合同进行审计。4.存货的分类存货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4.1 原材料。原材料是指用于制造产品并构成产品实体的购入物品,以及购入的供生产耗用的不构成产品实体的辅助性材料,包括原辅材料、外购件、修理用配件、包装材料等。4.2 低值易耗品。它是指使用年限短,价值低、易损耗,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种劳动资料。4.3 在产品。它是指生产过程尚未全部结束正在生产中的产品。4.4 半成品。它是指已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仍需继续加工的中间产品。可以深加工为产成品,也可单独对外销售。5.5 产成品。它是指企业加工生产过程结束,符合质量技术要求,验收入库,可以对外销售的产品。5.存货的计价5.1 存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5.2 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低值易耗品采用领用时一次摊销法核算。5.3 本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5.4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5 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6.存货的核算6.1 财务部应在总分类账中设置“材料采购” “原材料” 、 “低值易耗品” 、 “委托加工材料” 、 “自制半成品” 、 “产成品” “燃料”和“包装物”等一级科目,并相应设置明细分类账,实行价值量、实物量的核算。6.2 各有关责任部门应按存货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实物量的核算。月终,各部门的存货明细分类账余额应与财务总分类账中的有关一级科目余额核对相符。6.3 存货出库单价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认;低值易耗品采用领用时一次摊销法核算。7.存货的入库管理7.1 各类采购物资的入库,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按规定审批的准购单和税制发票。-规定需持有本公司质检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有特殊规定的应附生产厂家质保单。大宗物资需附委外检定的计量磅码单。7.2 具备入库条件的由各仓库保管员对隶属所管辖的物资,按照准购单、税制发票,认真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确认正确一致方可办理入库手续。经办人员必须持有办理仓库入库单的税制发票才能到财务部门进行报账。7.3 完工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的入库,需经质检部门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经办人员填写入库单,写明入库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实际数量。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清点入库产品,核对入库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实际数量,核对无误才能签字办理入库手续。如有不符,应会同经办人员及时查明原因、及时更正。8.存货的发出管理8.1 产成品的发出程序由市场部业务人员根据客户需求和合同订单情况,依据仓库库存产品库存量,开具提货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核,营销副总签批。提货单一式四联,第一联交仓库提货,第二联交质检部门申请对拟发出货物进行质检,第三联交门卫作为出门证,第四联留存。仓库收到提货联和质检合格联后,开具出库单和送货单发货。送货单需要客户回签,作为运输费用的结算凭证和收取货款的凭据。发出商品按发出商品管理制度执行。8.2 原辅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五金工具、设备维修材料等各类物资的领用程序由经办人开具领料单,并按规定办理签字审批手续,仓库保管人员按领料单开具的物资品名、规格型号、品种、数量发料。期末未用完的物资、材料必须办理退库手续。8.2.1 各生产车间领用各类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包装材料、五金机电、设备维修备品备件,由各车间负责人审批签字。工具机电等物资的领用必须在备品备件库办理领用登记手续。组合车间领用原材料、辅助材料由工艺员审核,车间主管签批。8.2.2 技术科、质检科领用原辅材料、备品备件,由部门负责人签批。8.2.3 行政、后勤领用办公用品、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签字。低值易耗品要建立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并对所管辖物品统一编号、定期与使用部门核对账物。8.2.4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由安保部负责人审批签字。8.2.5 工程物资由行政科根据工程需要填写领料单,并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8.3 对外捐赠和对外投资发出存货8.3.1 公司对外捐赠存货,必须按公司授权,经授权审批人审批,有明确的捐赠对象、合理的捐赠方式、可监督检查的捐赠程序,并且签订捐赠协议。8.3.2 公司运用存货进行对外投资,必须按公司对外投资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与投资合同或协议等核对一致。9.存货仓储与保管控制9.1 仓储计划控制。公司根据销售计划、生产计划、采购计划、资金筹措计划等制订仓储计划,合理确定库存存货的结构和数量。9.2 存货接触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存货。9.3 分类保管控制。公司对存货实行分类保管,对贵重物品、生产用关键备件、精密仪器、危险品等重要存货的保管、调用、转移等实行严格授权批准,且在同一环节有 2 人或 2 人以上同时经办。9.4 安全控制。9.4.1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存货的具体特征,建立、健全存货的防火、防潮、防鼠、防盗和防变质等措施,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9.4.2 公司仓储、保管部门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在值班轮班、入库检查、货物调运、出入库登记、仓场清理、安全保卫、情况记录等各方面的职责任务,并对其进行检查。9.5 生产现场存货控制公司生产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现场的材料、低值易耗品、半成品等物资的管理和控制,根据生产特点、工艺流程等,生产班组应对转入、转出存货的品种、数量等以及生产过程中废弃的存货进行登记。10.存货盘点10.1 盘点安排10.1.1 仓库保管员每月末自盘。10.1.2 财务部门存货会计每月抽点。10.1.3 部门负责人每月抽点。10.1.4 主管副总经理每季抽点。10.1.5 不定期抽点。10.1.6 每年年终结账日公司全面盘点。10.2 自盘10.2.1 仓库保管员每月应对自己经管的物资必须自盘一次,库存品种、规格超过 100种以上的,可以抽点,抽点比例不低于 50%但不少于 100 种。10.2.2 自盘时,可要求部门负责人派人协点。10.2.3 自盘时,发现呆滞物品、变质物品、盘盈盘亏,填写自盘报告单,并由财务部门派人核实。10.3 抽点10.3.1 抽点人随机抽点,抽点比例为 20%左右。10.3.2 抽点时,由仓库保管员配合,将未办妥手续、及代管货物分开存放,并加以标识。10.3.3 抽点后,由抽点人填写抽点表,抽点人和仓库保管员签字认可,发现盈亏,填写“盘点盈亏汇总表”报总经理。10.4 年终全面盘点10.4.1 年终全面盘点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组织,由财务部门制定盘点计划。10.4.2 盘点人员包括盘点人、会点人、协点人和监盘人:-盘点人由盘点小组指定,负责点量工作。-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派员担任,负责盘点记录。-协点人由仓库搬运人员担任,负责盘点时物资搬运。-监盘人由内部审计人员或总经理派员担任,以及负责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派员担任。10.4.3 盘点日由公司财务部门在盘点计划中确定。10.4.4 会点人按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盘点表” ,由会点人、盘点人、监盘人共同签注姓名、时间;盘点表发生差错更正,必须在更正时,由盘点人、监盘人及时签字确认。10.4.5 盘点完毕后,由财务部门将“盘点表”中的盈亏项目加计金额填列“盘点盈亏汇总表” ,并与仓库、生产等部门共同提出分析报告,经财务总监审核报总经理。10.5 盘盈盘亏处理10.5.1 盘盈盘亏金额由按公司审批权限规定审批。10.5.2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进行账务处理,仓库保管员根据审批结果调整库存数量和金额。10.5.3 公司经理办会会议根据盘盈盘亏分析报告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11.存货记录和报告控制11.1 存货实物记录11.1.1 公司对存货取得验收、入库、保管、领用、发出及处置等各环节设置记录凭证,登记存货的类别、编号、名称、规模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等内容。11.1.2 存货管理部门(仓库)必须设置实物明细账,详细登记收、发、存存货的类别、编号、名称、规模、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等内容,并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11.1.3 对代管、代销、暂存、受托加工的存货,单独记录,避免与公司存货混淆。11.2 存货会计记录11.2.1 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存货及时核算,正确反映存货的收、发、存的数量和金额。11.2.2 财务部门定期与存货管理部门核对存货和存货账,核对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处理。11.3 存货报告11.3.1 仓库保管员每月末编制“存货动态表” ,详细反映存货的收、发、存情况。11.3.2 存货期已超 3 个月的存货,仓库保管员应在“存货动态表”中注明其采购或生产时间、生产厂家、库存原因等。11.3.3 发现存货盈亏、霉烂变质及 6 个月以上的呆滞物品等情况,及时填写报告单,逐级上报到总经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网站客服QQ:736505653
中华第一财税网文库分网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459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