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返回 相关 举报
财务报销支付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财务报销支付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财务报销支付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财务报销支付管理暂行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财务报销支付管理暂行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财务报销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部门的报销支付程序,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第二条 公司员工因工出差借款、备用金借款、采购借款或报销,经办人员应按照规定填列借款单或费用报销单,对于采购和备用金借款应报送经审批后的采购及支出计划,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并按照公司权限管理规定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园林公司董事长审批签审后,方能办理借款或报销业务。对报销或采购业务超过 2000 元以上的(含 2000 元),必须经过公司董事长审批;2000 元以下的审批权限经董事长授权可有常务副总及分管副总审批后按照管理权限的规定履行支付审批程序;凡有审签权限的部门部长(经理)以及分管副总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第三条 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借款单”,并按规定程度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第四条 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冲(销)账。第五条 原则上本月发生的报销业务在本月核销报账,报销业务超过业务发生完成后一个月以上的不予以报销;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签审同意的逾期报销业务,要对经办人员处以报销金额的 10%以上的罚款.第三章 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第六条 员工出差分 “长途”和 “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 “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 “长途” 第七条 出差地点区分为五类地区:一类区:港、澳、台地区二类区:经济特区、和上海、北京、天津、广州等地 三类区:省外其他城市和地区 (不含川 渝两地)四类区:省内城市(市区)、(含川渝两地)五类区:本地一般县城、乡镇第八条 报销标准参见下表企业差旅费报销标准(表一)第九条 员工到本市所属项目部及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上述住宿补贴;特殊情况下误餐补贴经公司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按企业正常伙食补贴标准计发(最高不标准不得超过 15 元/餐.人);其他补贴按标准计发,不满一天的伙食补贴按就餐顿数计算;早中晚分餐报销比例分别是 20%、40%、40%。第十条 员工出差交通车费报销标准 (一)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高层(或因工作需要的经批准的其他随行人员)可乘坐飞机头等舱或公务舱、软卧、轮船二等舱;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公务舱、硬卧、轮船三等舱,但需乘坐飞机需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其他人员可乘坐硬卧、轮船四等舱;但需乘坐飞机需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所有员工越级乘坐飞机、火车软硬卧、轮船三等舱以上需报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批准。乘坐卧铺的条件:除企业高层管理外职员外,因公出差白天乘车超过 8 小时、夜间乘车超过四小时或因事务紧急和应酬需要按程序审批后方可乘坐硬卧和软卧车厢。费用 类别 地区分类一类区 二类区 三类区 四类区 五类区 合计 备注一、伙食补助费 以下均按日计算1.高层管理 80 70 60 50 40 / 副总以上职务2.中层管理 70 65 55 45 35 / 部长3.业务主管 65 60 50 40 30 副部长和主管4.一般职员 60 50 40 30 20 其他职员二、市内交通费 派车不报1.高层管理 80 70 60 50 40 /2.中层管理 70 60 50 40 30 /3|、业务主管 60 50 40 30 20 /4.一般职员 55 45 35 25 15 /三、住宿费 /1.高层管理 560 460 360 300 280 /2.中层管理 500 380 300 260 180 /3|、业务主管 380 300 250 200 150 /4.一般职员 300 280 220 180 150 / (二)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因工作特殊需要经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核批准方可据实报销;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超标准报销;因工作需要企业派车随行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四章 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第十一条 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执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余部分按 40%计发给个人。执行包干后的差旅费用仍需凭票报销。第十二条 出差发生的通讯费原则上不予以报销(在薪酬方案中另行规定电话费补贴包干办法),确实因工作需要长期异地出差按程序批准后以缴费发票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报销。 第十三条 在出差期间发生的涉外交际招待费等业务支出用依照企业招待费管理办法按程序审批批准报销;除本制度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伙食补贴、补助(包括含在工资中计发的出差补贴)一律不再予以报销和发放。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到非家庭所在地出差未发生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费包干标准的 40%领住宿补助费。 出差人员到家庭所在地出差不报销住宿费。第十五条 员工出差返回后于 15 个工作日内报销,逾期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 无特殊情况超过一个月未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第十六条 超过 1 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报销时需扣减报销金额的 10%;超过两个月的、虚假票据或跨年度票据、不符合规定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十七条 财务部有权对疑问的出差费质疑拒报并进行查询,如发现属于报虚假、虚报行为将按虚假金额的一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第五章 员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第十八条 公司职员在川渝两地居住的员工回家探视直系亲属的,如公休没有休息的,每月有 3 天假期,每月报销一次往返普通车票。(出租和卧铺票不预报销);在川渝以外省市地区的 ,并在企业工作满两年以上的,享受探亲假待遇;对探视直系亲属的按照职别规定年限报销一次往返车船费用。第十九条 符合探亲假条件的企业员工,夫妻在异地的(川渝以外)每两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其他直系亲属(父母)每四年享受一次探亲假;每年享受探亲假期 12 天,探亲期间路途时间予以扣除。第二十条 申请探亲假期的员工需要提前申请并提供相应的亲属异地证明,按程序审批后方可休假。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乘坐条件的探亲假志愿乘坐卧铺和飞机票和出租车票不预报销.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按照机票金额的 30%;符合乘坐卧铺条件的,可以据实报销。第六章 工程款支付的审批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对所有工程款项的支付必须依照工程款支付审批程序和表格填列和审批(参见工程款支付审批表)。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的审批申请部门必须报送项目部、质量安全部、合同预算部、工程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对工程进度、完成中间量、结算情况、合同执行情况、质量验收状态及依照合同条件和实际工程量确认的支付金额等手续到计财部审核。第二十四条 财务部门依照程序对上述手续进行审核确认后依照程序报送相关责任人审核后办理支付。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款和预借款项的管理和监督。第二十六条 额度授权管理: 对超过 2 万元以上(含 2 万元)的工程款项支付必须经过董事长审批;2 万元以下的审批权限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授权常务及分管副总按企业规定履行支付审批程序。 第七章 财务手续的办理和其他规定第二十七条 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并根据内容填写齐全;财务人员根据审批手续完整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八条 属于工程及材料设备采购的预付款项,必须根据合同或协议及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办理付款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签审后并报总经理、分管副总和财务总监审签后办理付款;付款手续不齐备的,财务不得办理付款。 第二十九条 备用金和预付款的使用,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一)具有规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额; (二)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报销;用现金或支票进行零星采购的十五天内报销;通过银行汇款进行预付款的三十天内报销。 (3)以上各项支出,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4)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 (五)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又未能还清欠款款的不预报销。若逾期未报的要按月以借款金额的比例收取资金占用费;在一个月内的按照借(欠)款金额的 10%收取;超过一个月未满三个月按照借(欠)款金额的 20%收取;三个月以上的按 50%收取。 第八章 原始凭证的审核程序 第三十条 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由经办人员填列报销单据并按规定整齐粘贴报销票据后经各部门经理签审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核后移交财务部审查办理支付。 第三十一条 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 凭证名称; 填制凭证的日期; 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填制人的姓名、提供票据的财务(发票)专用印章; 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 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经济业务的内容; 数量、单价和金额; 第三十二条 原始凭证的字迹和金额填列必须公正清晰可以辨认;不得发生涂改。第三十三条 对于所有发票必须有出票单位出具和填列的详细的明细单据。第三十四条 对于无正当理由的款年度发票要认真审核并报财务负责人同意后予以入账;因报销人或经办人无正当理由的逾期超期的发票一律不允许入账。第三十五条 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 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对于有经济合同和账号的支付款项应严格依照合同的签约单位名称、开户、账号办理汇款,原则上不允许转移支付;办理收款业务财务凭据的应加盖与合同签约一致的合同主体单位的财务专用章。特殊情况需要转移支付后背书转让的需要经办人提交合同收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十六条 对于物品和材料(设备)采购业务,还应按照规定填列入出库单(验收单)或领用手续。第三十七条 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一)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并且无模糊涂改。 (二)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材料设备,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 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三)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对于单位往来的支付业务必须有收款单位出具的手续或付款委托并参照相关合同条件审核后方可支付。 (四)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财务收账处理的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第三十八条 预付性质的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不得以汇款回单代替。并限期由经办人员索取对方的收款凭证交付财务入账。第三十九条 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亲自领取签名。原则上不允许任何人统一带领;特殊情况并有收款人亲自出具的委托手续的经审核批准可以办理。第四十条 报销时间为每周二、四、五。第九章 附 则第四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和解释,本管理制度自 2011 年1 月 1 日起执行 附:财务审核流程图 4 张财务报销审核流程(表一)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填列报销凭证、粘贴报销单据、办理验收或入库)部门负责人审核开支真实性财务会计审核票据的合法性分管领导审核合理性财务经理审核票据合法性、金额准确性(审核发票、保销单据、报销单、验收入库单)财务总监审批公司主要领导(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实际支付金额的确定)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审批手续审核、填制付款凭证)出纳审核付款财务借款审核流程(表二) 经办人/借款人/汇款人(报批支付计划 填制借款单)部门负责人审核计划和借款事项真实性(支付条件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合理性财务经理/总监审核借款程序公司主要领导(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实际支付金额的确定)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审批手续审核、填制付款凭证)出纳审核付款(金额审核、办理完善支付手续)采购支出审核流程(表三) 经办人/采购部门(报批支付计划、填列请款单、支付审批表) 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支付的真实性(采购真实性、计划核对) 合同预决算部门负责人审核支付的真实性(合同、协议、支付条件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合理性财务经理/总监借款手续审核(审核计划、请款单支付审批表、支付金额审核) 公司主要领导(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实际支付金额的确定)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审批手续审核、填制付款凭证)出纳审核付款(金额审核、办理完善支付手续)工程款支出审核流程(表四) 经办人/请款单位/施工单位(报批支付审批表、请款单) 项目部工程量、工程进度审核(实际完成工程量、形象进度确认)质量安全部工程质量审核合同预算部中间量审核(编制中间量审核表)工程管理部审核财务经理/总监借款手续审核(合同、协议、支付条件、支付审批表、税费等审核)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实际支付金额的确定)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审批手续审核、填制付款凭证)出纳审核付款(金额审核、办理完善支付手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网站客服QQ:736505653
中华第一财税网文库分网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459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