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分支机构系统财务风险的防范近年来,随着价值最大化经营理念的不断深入,金融企业对分支机构财务管理规范性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分支机构的财务风险有所降低。但是,现阶段金融企业分支机构在资金调度、资产管理、成本费用控制等方面依然存在薄弱的环节,财务的规范性管理方面与股东和外部监管部门的要求还存在明显的差距。为此,金融企业必须采取系统的措施防范分支机构的财务风险。(一)对分支机构开展监督检查金融企业各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各级单位也有接受上级单位监督检查的义务。同时金融企业分支机构还要自觉接受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对财务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制止金融企业分支机构业务经营中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确保金融企业资金的安全完整。1.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对各项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和财务事项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财务制度执行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规性,对财务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对金融企业经营过程中各项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职责范围内财务程序控制的有效性,对本级财务、并表单位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对集中采购工作的科学性、合规性等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监督检查的方式可采用现场监督检查和非现场监督检查两种方式。现场监督检查包括定期进行的全面财务检查和针对非现场监督中暴露出的问题或隐患进行的重点检查或专项检查。金融企业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非现场监督主要通过对各种会计报表、报告、数据等资料进行研究、分析、判断,根据反映重要财务事项的会计科目数据变化,跟踪监督财务行为。全面、系统地进行财务监管,发现问题与隐患,及时加以解决。金融企业应将非现场监督检查方式与现场监督检查方式有效结合起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如实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完整的监督检查报告,建立监督检查跟踪反馈制度,跟踪处理结果。(二)对分支机构的财务事项进行规范性控制为有效防范财务风险,规范财务行为,金融企业应加强对分支机构日常财务事项规范性的控制。对分支机构财务事项规范性的控制,就是监督分支机构在财务事项处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否符合财务政策规章,防止出现违反财务政策的不规范现象和违规行为的发生。对分支机构财务事项规范性控制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1.事前控制在财务事项发生前,采取必要可行的措施对财务事项规范性予以控制。首先,发挥综合经营计划中财务预算计划硬性约束作用,合理安排分支机构财务预算,加强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日常监控。其次,严格执行财务授权审批制度,对需授权审批的财务事项必须按照授权审批权限和范围,事前审批。第三,对重大财务事项和财务行为实行责任人认定制度。分支机构对上报重大财务事项和财务行为的请示事项中,必须事先明确主责任人,并要求主责任人在审批表中签字。同时,加强对重大财务事项和财务行为决策过程中,违反规定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行为的处罚。2.事中控制加强对财务事项在处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监控,建立主要财务核算会计科目(如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营业外支出等)日常监控制度。按日掌握反映财务事项核算的会计科目余额变化,根据余额变化跟踪财务事项处理过程,发现不规范事项及时通知分行予以更正,严重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3.事后监督对分支机构已完成的财务事项进行相应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分支机构财务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财务政策和规章,财务处理程序是否合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财务事项及时通知分支机构予以纠正,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三)对分支机构的财务决算进行审查金融企业每年年度终了要按照规定办理财务决算。财务决算是金融企业业务活动情况和经营成果的反映,分支机构必须高度重视财务决算的编制和审查。1.财务决算审查坚持的原则:(1)公正性原则审查人员必须客观、公正地审查分支机构所报的财务决算,统-标准、统一方法、统一尺度。(2)真实性原则决算报表数据准确,能够客观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需说明的项目要解释翔实,年度财务分析真实客观。(3)及时性原则金融企业应及时复核、审查分支机构报送的决算资料,复核、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4)完整性原则分支机构上报的决算必须按金融企业布置的统一表式、内容填报,汇总单位必须齐全。(5)合理性原则财务决算必须做到报表内容衔接一致、逻辑关系相符、决算说明理由充分,分析具有说服力。(6)制衡性原则审查单位与被审查单位、审查人员与复核人员之间必须建立一种相互核对、相互监督的制衡关系,以确保审查结果的真实、客观、公正、合理。2.财务决算审查的内容:(1)按金融企业决算文件要求编制财务决算,财务决算内容(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完整,有无随意变更格式或增减项目现象。(2)是否在规定的报送时间内报送。(3)审查各项收入和各项成本支出是否按照财务制度和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是否如实核算,有无隐匿、转移或截留收入、虚增收入现象。(4)审查各项成本支出是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有无多计或少计支出行为。有控制比例的支出项目是否控制在规定的比例之内。(5)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授权审批程序列报营业外支出。有无未经审批擅自列支现象。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是否按规定核算,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余额增减变动是否有相应依据。对有文件批复列支的支出是否有批准文件。(6)对外投资所获得的收益是否如实纳入利润总额。年度所得税申报是否完整、准确,有无隐瞒现象。(四)建立分支机构财务事项的跟踪反馈制度分支机构财务事项的跟踪反馈制度主要是针对金融企业财务授权管理权限审批项目执行情况;每年财务决算审查、财务现场监督检查和非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的不规范财务事项和财务违规行为的纠正和规范;金融企业财务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等建立的监督检查、追踪问效和信息跟踪反馈制度,以便进一步规范和完善。1.对决算审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财务事项和财务违规行为和财务不规范事项,对分支机构下达整改通知,并将整改结果上报金融企业。无法进行整改的和财务违规行为需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将处理结果上报金融企业。对现场监督检查和非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财务事项和财务违规行为,根据填报的检查工作底稿和检查报告的要求,分支机构及时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整改报告需明确说明整改事项的整改结果,无法整改事项的原因及对无法整改事项责任人的处理,明确要求处理责任人的处理结果。金融企业要建立不规范财务事项和财务违规行为跟踪反馈档案。2.金融企业将根据现场监督检查和非现场监督检查掌握的各分支机构贯彻、落实金融企业财务政策情况,以及日常金融企业下发的办法、规定、通知等文件中明确要求上报贯彻、落实及执行情况的,将按照上述内容建立分支机构政策落实情况档案,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与各分支机构财务资源配置、授权调整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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