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 (一)总则1.为了推动和规范公司财务信息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财务处是财务信息化工作的主要承担者,负责和承担财务信息化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二)系统规划1.财务信息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公司内部各个方面,公司总经理应当亲自组织领导财务信息化工作,主持拟定本公司财务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单位内各部门共同搞好财务信息化工作。2.公司财务信息化工作应当讲求效益原则,并逐步建立以财务信息化为核心的全公司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做到公司内部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财务信息化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3.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规模和财务部门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要求,拟订财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确定不同阶段财务信息建设的工作重点,报公司管理层决策。 4.财务部门根据批准后的财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对本单位财务信息系统进行规划设计,并拟定财务信息系统的具体实施方案。5.财务信息化建设规划每年修订一次。(三)系统开发1.财务部门根据确定的当年财务信息建设重点,组织进行详尽的需求分析,编写用户需求方案,提请信息中心进行系统开发。2.信息中心根据需求分析报告,与财务部门(用户)共同进行系统设计,确保系统能满足用户的需求,并充分考虑系统可扩充性和满足审计要求等方面的要求。3.信息中心根据系统设计报告,进行系统开发,经测试后将系统交付用户运行。(四)系统运行1.日常操作管理(1)操作培训公司应积极组织本单位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信息化知识培训,使其掌握会计软件的基本操作技能,并能够负责会计软件的日常维护。(2)操作日志应建立上机操作登记制度,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上机操作。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3)操作管理应建立各项操作管理制度,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权限与操作程序,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指点专人定期更换密码。会计人员应按规定录入原始数据、记账凭证、执行各功能模块、输出种类信息、做好系统内有关数据的备份,严格禁止越权操作、非法操作会计软件,以确保系统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2.系统维护 (1)系统维护人员负责系统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的维护工作,及时排除故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2)系统维护一般由系统维护员或指定的专人负责,系统维护员可进行维护工作但不得操作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等业务性工作。3.信息安全(1)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2)禁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3)应每天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以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4)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进行升版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要有一定的审批手续,在软件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监督。(5)系统应安装必要的防病毒软件。4.电子档案(1)电子信息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2)应由专人负责电子信息档案的管理。(3)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4)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五)系统升级1.财务信息系统的升级换代、对原有系统的重新设计等重大改变应纳入财务信息化建设规划,未经批准,不得轻易更改现有系统。2.财务部门应根据经营管理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对现有系统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提出优化建议供管理层决策。(六)附则1.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3.本制度解释权在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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